乡镇是生长出来的

我认为,乡镇建设应该是产业形态、社会形态、空间形态、文化形态的异质同构,不能单一出击,而是应该打组合拳。我们应该把经济问题放在首位。乡镇没有经济,生活在里面的人就无法生存。没有了人,乡镇建设的再漂亮也没有活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决不能采用城市化的、以终极目标为导向的规划来覆盖所有的项目。因为有生命力的乡镇不是造出来的, 而是“长”出来的。人为地拔苗助长,为了达到一定的量而“催生催熟”,带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
乡镇建设的误区
外力控制下主体意识的缺位。当前,在诸多外力控制下,作为主体的农民反而丧失了话语权。以前的小镇、乡镇是自然“长”出来的,现在的是无根基的、移植的。
人和土地之间伦理的丧失。以前,人们按照季节种植和收获粮食,按照习俗祭祀,生活的频率是和天地同步的。但现在,人们丧失了对土地的敬畏之心,把土地当作商品,出租或卖给开发商,这是非常可怕的。乡镇的社会结构也面临解体,村中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留守儿童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会不会产生心理问题?农民工年老返乡,土地没有了,身体也不行了,晚年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慎重考虑的。
城市化、运动式、套路型的乡镇建设会导致很多问题。比如,城市建设有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但是这种标准到了乡镇,关于节能、环保、生活品质的要求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外壳。
乡镇建设的智慧

在乡镇的空间营造上,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介入:一是从村落空间的整体结构介入。在村落的量不变,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建筑等村落结构固定的情况下,村落的周边边界越长越好。这样才能让村落与周围的自然环境更加有机地接触,营造悠然而居的生活状态。二是从村落的基本单元,即居住单元的角度介入。基本单元里的住户通过共同的兴趣,相互达成深层的社会交往。这些基本单元犹如一个个细胞,如果这些细胞是健康的,整个村落的肌体就是健康的。
在我国,乡镇多建在水网平原、山地或岛屿上。这些不同的地形其实有个共同的形态特征——破碎地形。但是再破碎的地形,也有一个相对的地貌单元。如果能够把地貌单元和基本单元巧妙地结合起来,那么我们就能像农民播种一样去“种房子”了。这些房子肯定是“绿色”的,它们是自然而然“生长”出来的。
乡镇建设是有梯度的

乡镇的风貌营建要遵循大协调、小丰富的原则。所谓大协调,就是在大的区域范围内要风格统一。以前讲徽州民居是“大徽州”,江南水乡是“大江南”, 指的是这一个地区的元素是同质的,风貌是一致的。所谓的小丰富,是通过把村口的榕树、河埠的码头、村中心的祠堂等小微景观巧妙结合起来,让乡镇风貌变得丰富多彩。现在一讲到乡镇风貌,就是“一村一品”。但真正的“一村一品”不是指房屋的形态和村落的风貌各有不同,而是指要根据本地的特点打造自己的产业结构。
乡镇建设要回归院落生活。受农村宅基地的限制,有的乡镇建的房子像兵营一样,没有院子,这个是不对的。中国乡镇的院落有领域感,进入院落,就进入这一家的地盘。院落可以划分成前院、后院、中庭、天井、边院、阳台等。这样就区分出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密空间、私密空间等,让院落内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本文选载自《中华民居》杂志NO.157期(有删减)
【文章转载自中华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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