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用地审批,自然资源部推进两项改革

9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明确指出,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用再办理用地预审,同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形成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改革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和改进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有关情况。

 一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

近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近期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集中推进两项改革:一是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二是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主要是面向地方人民政府。

第一,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为改革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改革后,审批事项将大幅度合并精简,报件材料将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将大幅度压缩,同时也减少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落地。

第二,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提高效能,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一是报请国务院同意,减少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数量,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外,其他城市均由省级政府审批。二是压减审批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三是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将审查时间由过去3年甚至更长时间,压缩到半年左右。

第三,务实协同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这两项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成果。目前,改革的任务、要求、实施路径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在改革审批制度同时,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动用大数据、遥感影像、空间规划“一张图”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惩治规划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 
“3个合并”和“1个简化”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燕琴介绍,规划用地的“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是对这项改革的简称,核心是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相关手续和文书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够简化的进行简化,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成本,核心归纳为“3个合并”和“1个简化”。

第一个合并是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功能内容相近的,并且都是为了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的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还规定了对于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第二个合并是在用地报批以后,将原来由两个部门发放,内容高度一致的,均体现政府对行政相对人监管关系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形成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需求,从方便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对于划拨土地,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同步核发。对于出让土地,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个合并是多测整合、多验合一。在机构改革前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这些环节都需要开展测绘,且不同环节测绘成果的要求和标准都不一致,测绘成果不能通用,相对人也需要向多个部门多次提交不同的测绘报告,这样既增加了行政相对人支出成本,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因此,这次改革要求“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特别强调原则上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多次提交对同一个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测绘。

另外,在机构改革前,项目竣工验收涉及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多个验收事项,这些都分设在不同部门,增加了办理的难度。这次改革提出,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上述核验事项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1个简化”是指简化报件审批材料,这次明确规定,除法定的批准文书和证书以外,地方自行设定的各类材料一律要取消。同时,要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能够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取得的资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前期已经取得并且没有变化的材料,也不得要求重复提交。核心就是不能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三 
改革规划审查报批制度

针对原来规划审查报批过程当中存在的事权不清、内容过泛、技术争论多、审查周期长等突出问题,同步改革了规划审查报批制度,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国洪指出,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第一,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减少由国务院审批城市的数量。原来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分别是108个和106个,都比较多。新规划体系构建以后,由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范围仅限定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少数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当中重要的节点城市,和需要对重要资源进行特殊保护的城市,其他城市的规划由地方人民政府来审批。

第二,分级审查备案,简化审查内容。我们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今后由国务院审批的规划,国家层面只对国家需要管控的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划的目标定位;二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实情况,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三是建设用地的规模、开发的强度、用水的总量以及强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主要控制性指标分解落实情况;四是城市、区域间的空间格局以及相邻关系等等。其他内容由地方负责审查。

第三,优化审批程序,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原来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都对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这两个环节进行审查,新的体系构建,我们考虑把两个环节合并成一个,今后只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同时我们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查机制,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将报国务院审批规划的审查时间压缩到半年左右。

通过上述改革,最直接的效果有三个方面:

一是大幅缩减审查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

二是提高规划时效性,能及时发布实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能够及时落地,积极顺应地方对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的诉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出现规划审批一拖两三年,有的甚至规划批准之日就是规划到期之时,严重影响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 | 旅思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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