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国家四部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传统村落名录的要求和省住建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村〔2014〕11号)以及《福建省传统村落评审认定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传统村落历史与文化的传承和延续,省住建厅、文旅厅、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
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二、申报对象
(一)各地已公布的市、县级传统村落。
(二)其它符合条件的村落也应充分挖掘申报。
(三)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具体见《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附件1)和省级传统村落申报材料PPT模板(附件2)。
请各设区市于9月10日前,将设区市申报报告(一式三份)和村落具体申报材料(调查登记表及PPT电子版),分别报送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和省财政厅。
四、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建设局、文旅(文物)局、财政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组织本辖区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审核后报省住建厅、文旅厅、财政厅。
调查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省住建厅联系人:林琼华周琳
电话:0591-8754670387668033
电子邮箱:zjtfmb@163.com传真:0591-87616855
省文旅厅联系人:卢绳恩
电话:0591-87118143
电子邮箱:1686473@qq.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泉
电话:0591-87097172传真:0591-87097516
电子邮箱:52842596@qq.com
附件:1.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
2.省级传统村落申报材料PPT模板(另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9日
来源 | 福建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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