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闽财农〔2020〕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乡村振兴办: 为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委乡村振兴办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继续阅读
闽财农〔2020〕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乡村振兴办: 为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委乡村振兴办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继续阅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到位,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 全面推动复工复产 支持企业引工稳岗,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积极措施稳定队伍、连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组织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对新招员工开展适岗培训,并纳入岗位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省级给予培训补助。 县(市、区)政府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