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发文,明确支持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支持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优质特色品牌创建。 一支持对象 三类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原四类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 二支持内容 农产品加工 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品牌 三支持方式 各 继续阅读